尝春酒(美食)第38节(第3/3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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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汤水水有了着落,她把目光转向主食。昨天米饭蒸多了,掀起木盖一看,还剩大半锅。
庄娴想了半晌,“要不煮成粥?”
桃枝吹着涂好药膏的手指,“或者磨成米浆?”
林绣很神秘地摇头,“不若炒饭吧。”
从最初朴实的“卵熇”,再到现在加腊肠、虾仁、鸡脯肉的,各种炒饭把平平无奇的大米吃出了花。
有人崇尚金黄蓬松的蛋块。铁锅烧的青烟直冒,单手在锅沿潇洒地磕一颗蛋,立即油点四溅,鼓起白泡。再把米饭倒进去快速搅和,染上金光一样油亮。下锅后必须不停以勺击米,震得粒粒分明,对炒勺要求极高。
如此颗颗完整,极有嚼劲。要是非得挑毛病,就是有点噎人。尤其是她这种吃饭快的,来不及仔细嚼就吞下去。
还有种则是先把鸡蛋搅匀,隔夜米倒入蛋液中,饱吸汁水,柔嫩异常。吃蛋不见蛋,粒粒饱满的大米碎金一样,又有个金镶银的美名。可惜掌控不好火候就会太过松软,缺少层次分明的口感,嚼起来始终都是一个味道。
若非得选一个,林绣还是更喜欢后者。总之不论如何,炒饭一定不能怕油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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